函轉國家教育研究院為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訊息。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4-06 08:43:13  點閱:206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0年3月25日教研課字第1101100384號函辦理。

二、

另旨揭2份課綱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詳如附件),貴校如有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本權責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公文及「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