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1-15 15:15:28 點閱:335
轉知:「110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0620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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