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拍照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兼任人事    


張貼日期: 2020-11-05 09:29:24  點閱:259


一、 依據109年10月26日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化作業通報編號A1091086暨內政部109年8月19日台內戶字第1090243930號函辦理。
二、 依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第8條規定,全面換證應使用本人最近6個月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之數位相片。
三、 為避免民眾於辦理換證時之數位相片已超過期限無法使用,請惠予協助廣為宣導:請民眾依各戶政事務所排定全面換證期程,於接獲換證通知單後,再行拍攝數位相片,以符合相片為6個月內所攝之規定。
四、 檢送宣導海報1張。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