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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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7-13 11:46:13  點閱:131


一、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比賽之重要工作期程翔如實施計畫之附件六,貴校報名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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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校指派固定承辦人員統一辦理報名網站帳號註冊作業,請承辦人於11281(星期二)10(星期四)前逕上本縣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hsjh.chc.edu.tw)完成貴校「帳號註冊」,以落實同一學校單一註冊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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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比賽報名系統自112914(星期四)上午8時起開放至927(星期三)中午12時關閉,貴校承辦人員應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三、

本縣轄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含個人、團體及機構)參賽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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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具學籍之學生(含個人、團體及機構):逕向設籍學校報名,並依校內程序參與初選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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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階段無學籍學生:

1、

112922(星期五)前逕洽本府教育處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業務承辦人李如玉調府教師(聯絡電話:753-1878),完成學生身分證明查驗及報名網站上報名表繕打。

2、

112926(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至本府教育處李如玉調府教師繳交作品(含報名表),並應檢附學生身分證明以供查驗,後續由本府彙送列冊至鹿港國中。

3、

參賽作品件數依本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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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本縣設籍學校轉知旨案比賽實施計畫訊息予校內相關學生。

四、

收件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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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國小組112103(星期二)、國、高中組11210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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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鹿港國中活動中心三樓(彰化縣福興鄉復興路78號,電話:04-7772037分機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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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承辦人員判斷送件時常見錯誤樣態,減少送件格式不符等情事,請貴校務必詳閱參賽作品清冊之檢核項目。

五、

本案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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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學校:鹿港國中楊家浤組長,04-7772037分機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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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劉家瑩小姐,04-7531840

六、

報名網站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敘述問題並註明提問學校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寄至:nien@hsjh.chc.edu.tw,後續將由秀水國中粘武清資訊組長協助貴校解決問題。

七、

實施計畫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 社教科/學生美術比賽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