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人員獎勵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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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2-08 14:48:20  點閱:148


一、

為宣導及推廣學習扶助之實施成效,並表揚推動學習扶助行政人員、教學用心之教師及感謝積極投入學習扶助之個人與民間團體,訂定旨案計畫。

二、

奬勵對象及辦法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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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學習扶助人員:

1、

每學年依「實際開班期別」由學校提報實際教學人員若干名及行政人員3名各核予獎狀1紙。

2、

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於公開場合進行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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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入班教學輔導之教師:參加入班教學輔導計畫之受輔教師(具有教師證者),完成教學輔導流程且繳交表件,經原輔導委員推薦且經審查通過後,核予嘉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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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班任課教師:獎勵原班任課教師積極對未入班之個案學生進行補救教學,其輔導之個案學生通過成長測驗或次年度篩選測驗,核予奬狀1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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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教育資源挹注學習扶助楷模:對於捐助本縣學校學習扶助業務經費或設備、擔任學習扶助課程教學之民間團體於公開場合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