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5121A號令修正發布.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8-08 15:28:32  點閱:14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5121B號函辦理。

二、

檢附發布令之掃描檔及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各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