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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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6-11 08:15:52  點閱:145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二、

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說明: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三、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該部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各縣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四、

若有疑問,請諮詢相關業務窗口:

(一)

校園防疫業務及校園疫苗接種等:本府教育處體健科 蘇小姐,04-7112175分機46。

(二)

營養午餐業務:本府教育處體健科 馬先生,04-7112175分機55。

(三)

幼兒園業務:本府教育處幼教科 孫老師,04-7531853。

(四)

學校遠距教學設備借用等:本縣教育網路中心,04-7237182。